引言
在我国的农村地区,宅基地审批问题一直是农民关注的焦点。当村委会不审批宅基地时,农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本文将通过案例分析,揭秘成功起诉村委会不审批宅基地的关键要素。
案例背景
2020年5月7日,钱某向上海市某区某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某村委会)提交书面建房申请。同年5月13日,某村委会出具《情况说明》,告知钱某其妻子已经因动迁安置拥有一处宅基地,建房申请与当前政策相悖。后某村委会对钱某的建房申请未予上报。钱某认为某村委会未予上报的行为损害其合法权益,起诉至某区人民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判决:某区人民法院认为,某村委会对村民申请建房行使的相关职能系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审查程序,属于村民自治行为,并非行政主体实施的行政行为,未对钱某行政法上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裁定驳回钱某起诉。
上诉法院判决:某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裁定。
申请再审:钱某不服生效裁定,向上海市检察院某分院申请监督。
检察院审查:上海市检察院某分院认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审批权的法定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将宅基地审批中的受理程序前置至村委会,其实质是对宅基地审批职责的再分配,且不违反上位法的规定。村委会受理、公示、签署意见并上报宅基地申请,是依据法规、规章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某村委会对钱某的宅基地申请未予公示、上报,导致其宅基地申请无法进入某镇政府的审批流程,对钱某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法院再审:法院支持了检察院的再审检察建议,认定某村委会未履行法定职责,判决某村委会依法履行张榜公布、签署意见及报送某镇政府审批的法定职责。
案例启示
明确宅基地审批程序:农民在申请宅基地时,应了解宅基地审批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公示、上报等环节。
依法维权:当村委会不履行法定职责时,农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
证据收集:在起诉村委会时,农民需收集相关证据,如申请书、情况说明、村委会不履行职责的证据等。
法律援助:农民在维权过程中,可寻求法律援助,如咨询律师、申请法律援助等。
结语
成功起诉村委会不审批宅基地的案例表明,农民在维护自身权益方面具有法律依据和途径。了解宅基地审批程序、依法维权、收集证据、寻求法律援助是农民成功维权的关键。